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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稚的心灵是最简单也最复杂的,简单在于那上边什么都没有,你怎么往上刻画那上边就能留下怎样的痕迹,并且那痕迹还允许你适当地修改增补;复杂则在于那上边又什么都有,是那种谁都无从意识但绝对五脏俱全的有,恰好在成长的过程中,哪一部分被不经意地淋了水施了肥,哪一部分就茂盛了起来,而这茂盛的部分,很可能特别不值得茂盛,反倒是另一块更值得茂盛的部分,由于未经水肥的偶然问津,只能像根本不存在一样隐匿在暗处,但它又天然地存在着,无从磨灭不容勾销。
这种简单和复杂看似一个东西,其实又确实是两个东西,确实一个是简单的一个是复杂的,而正是这简单的有意识的雁过留痕,与复杂的难以把握的朝花夕拾,构成了一个人的童年经验。
一个作家此后的写作,不论怎样变动不居,花样翻新,都逃不开这个东西的框限,因为这个东西不是对小说的框限,而是对你这个人的框限,这与“性格即命运”
的道理有点相近,也能解释为什么一母生九子会九子各不同。
我这样说,有点像是故弄玄虚。
但我真不是故弄,如果它玄虚,那是它本身确实玄虚。
其实,对“童年经验”
我还有更玄的理解,我还认为,人的经验本质上是人类共同的记忆,我们每个人的记忆,都可以从人类的远祖那里追溯而来,且受控于遗传基因的组合装配。
可惜我医学的解剖学的知识非常匮乏,有些东西我只能意会,却表述不好,就不多说了。
至于你提到欲望和弗洛伊德,好像希望从我童年的性经验中找到一把开启我小说中情欲主题的钥匙,可我只能遗憾地承认,我的性经验毫无特点,估计与百分之七八十的人都没区别。
张:您作品中的主人公常常与众多女性形成一种“众星捧月”
式的关系,如《证词》中的铁军与安娜、米丽亚姆、阿×、梅花,《游戏法》中的沈阳与青青、雯雯、魏锋、姚小丽;《为之颤抖》中的方城与亚芬、亚芳、英文女教师,等等。
我们甚至从中可以看到一个潜在的男性神话原型;并感受到一种男性中心主义和男性自恋的气息,您能同意我的说法吗?
刁:你说的只是我一部分小说的人物关系,肯定不足二分之一。
我的许多小说,比如《父亲的花园》,比如《回家》,比如《延续》,出场的女性甚至连配角都算不上,顶多是“龙套演员”
,而《欲罢》和《身体》、《孪生》,则分别是一个女人与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与两个男人的故事。
说到底,这世界是男人女人共同组成的,一个故事很难避开他们的纠葛,在小说里,男人如何女人怎样,谁多谁少谁围着谁转,那只能根据故事的需要。
一个成熟的作家,即使他为了泄愤或示爱写作小说,当他离开实在的世界进入虚有的世界后,也只能遵循艺术法则,而不可以率性而为,否则,他的作品只能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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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斗(8)
我不知道男性的神话原型是否出入过我的小说,我只知道我是男人,作为一个成年男人生活和写作。
因为我是男人就男性中心主义了吗?我不知道别人何以从我小说里看到了这些东西,反正在日常生活中我不觉得自己这样。
我首先把人都看成一种平等的生命,然后由于某种原因欣赏或者讨厌一些人,当然对大部分人没什么感觉,在这一点上,不分男女。
我不仅从未高看过男人,甚至还格外地喜欢女人,这大概是性吸引造成的不平等吧。
这种不平等甚得我心。
至于说我小说里有自恋气息,我不知是否与我的部分小说用了第一人称有关,而那第一人称的主人公还都不呆不傻,反倒伶牙俐齿。
如果是这样,并且让人讨厌了,以后我会注意。
其实人称的使用首先应该满足的是叙述需要,并非我用起其他人称来手头生疏,私下里我一直认为,我七八年前的《私人档案》,在二十万字的篇幅里,对第二人称的使用绝对一流水准。
张:因为需要很高的文字技巧和语言能力,用第二人称叙事确实是极少有人敢于尝试的,但您却一气呵成个长篇,这也显示了您很强的文体自觉意识。
几乎您的每篇小说都有独特的结构形式,除了这篇小说,还有《解决》的三个模块设置,《去天堂的路有多远》对故事结局的多种设想等。
这些小说的结构让人耳目一新,是很好的尝试,但批评界一直有一种声音认为当代文坛整体上存在技术美学大于精神形式的倾向,对于这个问题,您是怎么看的?
刁:中国读者的欣赏趣味欣赏心理普遍保守,对自由的艺术精神有种本能的恐惧感排斥心,这致使技术美学的花朵在中国很难找到开放的园地,可以说,在中国小说的T型台上,令人瞠目的奇装异服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把精神的贫弱归之于技术的滥用,这是典型的拉不下屎来怨茅房的心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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