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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如阴影中的猎杀者,神出鬼没,秒杀一切。
同时,他也明白,自己根本没有像巨型野猪一样皮糙肉厚的身躯,虽然他可以一击秒杀任何动物,却也容易被一枪干掉。
若不是猎枪威力低,换成正统的制式步枪,恐怕刚才他已经一命呜呼了。
“唉,我原来是个高伤害、高敏捷的……脆皮啊!”
蓝牧坐在树杈上,绑好衣服,用利爪抠着肉里卡着的子弹,痛得自己死去活来。
好不容易把子弹抠了出来,也不知道会不会发炎,学着动物世界里看的,舔了舔口水,抹在了伤口上。
可他的担心很快消失了,因为他发现肚子上的伤口突然离奇消失,而原本白毛也迅速消退不见踪影。
“啊咧?”
他感受到浑身由内到外,先是身体仿佛起了化学反应一般开始蜕变,平静的细胞重新活跃起来,基因仿佛是多米诺骨牌一般疯狂翻新,他敏锐的感官迅速变得迟钝,体内澎湃的强大力量也消失不见。
“我……我我……”
蓝牧惊得跳起来,一不留神从树上掉了下来,摔得他浑身剧痛。
“我变回来啦!”
他惊讶的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人的形态,虽然视力下降了,虽然没了感应能力,虽然失去了强大力量,体内空虚。
可他还是惊喜万分,因为能变成人,能像一个正常人一样重归社会,那些都不算什么。
他又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性格,对于这份力量的失去并没有太大感受。
不过,他内心还是有一些惆怅,毕竟变身了七天的怪物,这份经历不是谁都有的。
在蓝牧变回来后,他的心态一下子变样了,反倒以审视的眼光来看待过去的七天,渐渐认为,这是他一生极为珍贵的经历,是值得珍视,值得回忆的。
“啊!
就好像做梦一样啊!
这七天,谁有我这七天的经历离奇啊!”
“变身……和变回来,发生的太突然了!”
要不是眼前巨型野猪和茂密的森林证明着一切,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变过那白毛狮子。
“还好,那颗白球只让我变了七天,真要一辈子当狮子,我才不乐意呢!”
变回人类,简直是惊喜,蓝牧心里开心得很,一边穿着裤子,一边傻乐。
可他不远处的巨型野猪却轰然倒下,终于力竭而死。
“呃……”
蓝牧急忙冲上去,看到野猪瞳孔已经扩散,没有生命迹象了。
“唉,就这么死了?”
蓝牧突然有些自责,自己为何不早些出现,这样或许就能救下这头活了不知道多少个年头的野猪了。
能长这么大,对于野猪来说定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如果他早知道自己就快变回来,他肯定会大大方方地暴露自己,让那群人找去吧!
这片山林以后或许会流传一个传说,一个白毛狮子的传说。
至于抓到他?那是不可能的,恐怕自己早已经在家里喝着果汁,吹着空调看同行们追逐着白毛狮子的新闻吧?
“可惜,没有后悔药。”
蓝牧很快就不感伤了,从口袋里摸出手机。
他的手机从落崖后就自动关机了,也不知道摔坏没有,之前他爪子太锋利,不敢摆弄,现在没事了。
只见他按着开机键,蹭蹭亮起,手机竟然开了。
“太好了!”
还没等蓝牧高兴多久,就听到一连串的提示音,他定睛一看,共有45个未接电话,21封短信。
“我的天……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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