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有时候你若想讲一个故事,首先要先讲另外一个故事。
明末清初的浪荡文人袁枚写过一部中短篇小说名叫《唱歌犬》,收录在《子不语》之中。
没错,就是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子不语。
袁枚和蒲松龄是著名的写鬼二人组,多数人对蒲松龄比较熟悉的原因就是他的《聊斋志异》多次被搬上荧屏,为观众所熟知,袁枚混的就不怎么样。
他的小说大多不太适合搬上荧屏,比如今天所要说的《唱歌犬》。
故事发生在长沙,年代不详。
在长沙有两个人经常带着一条奇怪的狗表演赚钱,这小狗会唱小曲,也会说话。
但是这只狗长得很是奇怪,说“前两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
,更吓人的是“耳鼻皆如人”
!
有一天,县令荆公遇到了这二人,看了好一会儿,然后他觉得此事必有蹊跷。
(元芳你怎么看?)
县令撒谎要自己的老娘也开开眼,就把两人一狗带了回去。
然后分开审问。
不审不要紧,一审吓一跳。
县令:你到底是人是鬼?
唱歌犬:我自己也不知D县令:和你的两人都干嘛呢,平时?
唱歌犬:他们白天带我卖艺,晚上把我塞在木桶中过夜,我也不知道他们干嘛。
县令:仔细想想
唱歌犬:有一天我看见他们打开一个箱子,箱子里有好多木头人。
而且我还看见船上看见有个老人躺着,死活不知。
县令一听立马觉得不对,依照这个尿性,这是一个大案子。
县令的直觉果然没错,后来把两个人一审问,他们就招了。
他们就是人贩子加假乞丐。
根据他们交代,唱歌犬“乃用三岁孩子做成。
先用烂药敷在身上,皮尽脱;用狗毛烧灰,和药敷上……然后体生犬毛而尾出,俨然犬也。”
更狠的是此法十不活一,也就是说做成这个唱歌犬,不知残害了多少小孩。
而木人就是在拐来小孩后,让他们挑一个木人,按照木人的形状将他们打残,出去要钱……
——————分————割————线——————
相较于袁枚笔下的社会阴暗面,此时的唐朝人脑洞还没有开的太大,唱歌犬是整不了,木偶却是做了不少。
人类文明程度的进步总是伴随着心里阴暗面的疯涨,而且没人可以阻挡。
十四郎是幸运的,在挑完木偶的当晚就被捣毁地下假乞丐团伙的官府救了出来,然后被后来传授武艺的师傅收养,生活渐渐好了起来。
又或者说他是不幸的,亲眼看见妹妹惨死在人贩子手下却无能为力,那时候他才五岁。
五岁的小孩能干些什么?将一颗仇恨的种子深深埋下,以眼泪做水,用心浇灌,夜夜疯长。
虽然他的师父告诉他,参与这些事情的那些人渣,在当年已经被屠戮一空,不用再想复仇的事情了,好好生活下去就是对亲人最大的慰藉。
十四郎只是摇了摇头,做了那么多坏事,还想一死了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一定有人逃过那天的追捕,苟延残喘的活了下来,等着我去将他碎尸万段,挫骨扬灰,否则这仇恨为何只涨不消?十四郎的师傅劝解不成,遂叮嘱十三郎,也就是他的师兄好生看着十四郎,这一看就是十二年,这也是为什么十四郎对十三郎言听计从的原因。
日益膨胀的仇恨无处压制,于是十三郎便把十四郎带到了薛家小郎君这里,十四郎有了新的人生目标,日夜看护着薛家小三郎。
常记前生日暮,剖腹取子归途。阑珊重活间,又入华庭深处。怎渡?怎渡?惊起一世变故!悍母弱爹霸兄。竹马昏弟乱宫。良人两袖清风。淑媛归来,此生何去何从?一句话简介(重生)悲情夫妻,大杀四方。女主运用心术,男主玩弄权术,嫡系与嫡系的对抗,嫡术敬请期待。...
隋宇带着他的全部家产一座游戏中属于他的城堡以及里面一大堆物品道具穿越了不过那些神器级道具什么的隋宇并不在意在他看来最珍贵的宝贝还是要数那一大堆跟随他在游戏中历尽风雨的战姬们而现在面对充满未知的异世界有战姬相随隋宇无所畏惧华丽的魔法绚烂的激斗科技与魔法的结合虚幻和现实的统一且看隋宇在这...
地下世界王者Satan,做了总裁家的女婿。...
林洛夏,二十二岁,四年前父亲去世,母亲不知所踪。陆灏辰,三十二岁,天盛集团总裁,烟城女人最想嫁的黄金...
穿越从欧洲开始,建工厂,开矿山,组佣兵,带着舰队杀回甲午...
即将上架一个曾经没人看好,衣着无落,食不果腹的男人,想要出人头地为此,他奋斗不息。成功之路,荆棘,坎坷,而又血腥。但,能退缩吗?不能!唯有勇往直前,坚持不懈,杀出重围,方能群芳环绕,血海风流。本书说爱情,讲人性,笑中带泪,带有古龙式悬疑,前期有点像言情武侠,也有点搞笑。智商和情商捉急的,请停住流连的目光,因为本书有很多内容会引起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