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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刑事案件中检方是不得对审判结果提出上诉的,这是美国最高法院宣布的一条宪法准则。
站在法官席前的有各种各样的人,有惯犯,也有初犯,有穿着劣质西装的小律师,也有穿着定制套装的大律师,有破产到身无分无的昔日富豪,也有哭着喊着要离婚的夫妻,还有桑迪·斯特恩这样的老手,他们来自大的律师公司,对法庭上的一套程序早已驾轻就熟,但在这所有人中,只有检方没有权力对法官的审判结果提出异议。
无论检方派出的这位检察官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也无论陪审团对他有多偏爱,他都必须沉默接受这种看似不公平的待遇。
而当我在担任检察官时,这一点在拉伦·利特尔法官的法庭上表现得再明显不过了。
拉伦精明能干、博学多才,讨厌装模作样那一套。
他曾经当过二十年的辩护律师,那时候就经常给检察院和警方难堪。
他也看不起他们,这个习惯直到他自己当上了法官也没有改变。
除此之外,作为一个黑人的成长和教育的经历又让他认为,在很多时候,检方的起诉理由只是主观武断的借口。
他在街头巷尾亲眼见到的各种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早已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他。
在他身上仿佛形成了一种条件反射,在作决定时总喜欢和州检察院对着干。
雷蒙德一开始在他的法庭上担任了两三年的辩护律师,便干不下去了,因为他们俩一上法庭就开始剑拔弩张,休庭以后又能够把酒言欢。
斯特恩和我达到法庭时,拉伦法官正坐在法官席上看其他案子的报告。
他的存在总是那么醒目,让人眼里只看得到他,他个子高大,有一米九五左右,身材健壮、英俊潇洒又灵活机敏,颇有魅力。
他在读大学时已崭露头角,他是学校足球队、篮球队的明星球员,也因此获得了丰厚的奖学金。
他满头都是非洲人典型的小卷发,中等长度,大半都花白了。
他脸大手长,声音洪亮,言行举止有种皇室的风范。
有人说他未来的目标是成为联邦大法官,还有人猜测,他真正的目标是成为继阿尔布莱特·威廉森之后北区的众议员,因为威廉森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而且心脏状况也不好。
但无论拉伦·利特尔法官的打算是什么,他都是一个以自己的立场和能力赢得了众人尊敬的人。
昨天早上,拉伦法官的助理给我们打了电话,把我们叫来。
说法官已经在两天前收到了我们的开庭前申请,希望能够就我的案子举行一次听证会。
我猜,他是要对我们的一些申请作出回应,说不定还会决定开庭审判的日期。
斯特恩和我静静地等着,肯普没有来。
昨天我们三个人一直在一起,我把我所知道的关于每一个证人的情况都告诉了他们。
斯特恩对我提出的问题依然很精确、很谨慎,但他还是没有问我那天晚上到底和卡洛琳发生关系了没有,也没有问那个敲碎卡洛琳头颅的凶器是不是在我这里。
我一边等,一边打量着周围。
记者们又都来了,但这回素描师没到场。
拉伦法官对记者的态度一直很好,在法庭靠西边墙壁,有一条专门为记者准备的桌子,而他在宣布一些重要的决定前,也总是会提前通知媒体。
这个即将决定我余生命运的法庭很漂亮,一侧的陪审员席用胡桃木的栏杆隔开,栏杆上面还有漂亮的小圆球装饰。
证人席的风格和陪审员席的差不多,紧挨着法官席。
法官席高高在上,旁边有两根红色的大理石柱撑着一个胡桃木的圆顶。
法庭的文员、法警和记录员都坐在法官席的前面,离他们几步远的地方是两张深色胡桃木的桌子,制作十分精美,这是双方的律师席,桌子的摆放方向很有讲究,要和法官席保持垂直。
并且,按照传统,原告会坐在离陪审团比较近的那张桌子。
法官处理完其他事情后,便轮到了我们的案子。
有些记者偷偷跑到我们的桌子旁,想听得更清楚一些,双方律师和我都被法官叫到了前面。
斯特恩、莫尔托和尼可按法庭规定,首先报出了各自的姓名。
斯特恩代我报出了姓名。
莫尔托偷偷朝我诡异地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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