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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蝉的叫声几乎绝了迹,渐渐有了秋天的味道,走到巷口的丁一,站在那颗散满白花小花的银杏树旁边,深深吸了口气,只觉格外的清爽。
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衫,又放眼四顾左右前后的房子,自家更是禁不住点起头来:这街巷也罢,这院子也好,乃至身上衣着,看来这个身躯在这大明朝,还是混得极不错的。
却又是如何弄到活不下去,非得自挂东南枝的地步呢?
紧了紧肩上的披风,丁一并不冷,只是用这缀着毛领的披风,来掩遮自己颔下——从喉结上方,蔓延到脖子两侧的暗紫色——极为丑陋的勒痕。
按照丁一从特种部队退役,再于一线刑警工作五年积累的经验,很轻易就判断出这具躯壳的前主人属于自杀身亡,并且因为自杀得太不专业,挂了很长时间才彻底窒息。
话说,却是多亏了这具身体的前主人无能到连自挂都不会,才使得身体的颈部骨骼和气管都没有被腰带勒断,方自便宜了丁一这个穿越者。
的确,丁一是穿越者。
按照前世的流行术语来讲,他这种情况属于灵魂穿越,或者夺舍重生。
前世他从特种部队转业去了刑警队。
结果还没等混出什么名堂,就因为一场莫名其妙的事故穿越了。
来到了这个陌生的朝代,成了一名有房有车、家境殷实、前程远大的读书人。
而这具身躯的前主人,是一个同样名叫丁一的秀才,死的时候甚为决绝。
此刻整个大脑空得如同被格式化后的硬盘,非但作为系统的灵魂被抹除了,甚至连记忆也被格式化得支离破碎。
能给丁一这个继承者非常清晰地遗留下来的,只有三样东西,估计也是前主人到死都忘不了的三样东西:祖宅、秀才功名、佳人。
老宅,就是眼前巷子里三处院落里头最中间的那座,青砖院墙,黑漆大门,每扇大门上还有一个明晃晃的红铜拍环,院后还有花园,栽了一小片竹林。
就凭这几样东西和这座宅院于城中所处的地段,就足以让丁一判断出,自己身体的原主人,即便不是豪绅,也算得上豪绅二代。
须知这可是城中心的豪宅,距离孔庙只有三百步不到。
搁在丁一的前世,不吃不喝攒上五十年,也只够在同样地段买个厕所——还得按揭。
唯一就是这名字,让他从夺舍之后,就不断在心里吐槽的:前世自己是孤儿院长大的,起个名叫丁一,说得过去吧?这又是秀才,家景又这么好,至于起个名叫丁一吗?还读书人呢,真tmd有辱斯文好不好?
但看着不远那宅院,真真切切的“居有竹”
啊!
他总算暂时停止了吐槽:如此豪宅,也算不枉自己穿越一场啊!
缓缓活动了一下手脚关节,丁一继续迈步向这个时代的家靠近。
但就算这身躯羸弱,只能发挥出前世十分之一的身手,想来也应该能解决秀才的麻烦。
他在心里揣摩着,到底谁逼着这秀才活不下呢?兴许是专门欺负书呆子的地痞流氓?看着这身体的前任,只会读书,家里有钱又没长辈撑门面,于是便来豪取强夺……
忽然间,耳畔传来一阵叫嚣声,巷子的另外一端,也就是靠近孔庙的方向,有一群人提着袍裾快步赶来。
丁一挤了挤脸上的肌肉,迅速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虽说这秀才的大脑给格式化的很彻底,但对面那些人的装束他却认得。
跟自己穿得差不多,肯定也是群读书人。
想必都是同窗好友,听说自己被人欺负,结伴过来帮忙了!
他的心便热了起来,虽然这个年代有许多不足,连电灯也没有,但至少不是扶起老太太会被诬陷的时代;至少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听到同窗有难,他们等同身受,还有风骨,还有一身的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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