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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纵前脚踏出上房,身后便响起噼里啪啦声。
吴淑兰最终还是将火发泄到了茶具上。
许纵却不再有任何回身去给大动肝火的母亲谢罪的意思。
他走得很快,却在拐角时脚下一绊。
身子跟断线的风筝似地往一旁倒去,好在双禄眼疾手快扶住了他。
许纵疼得低喘一声,他用手摸了一把发凉的后背,夜色漆黑,看不清手上到底是血还是冷汗。
他却苦中作乐,幸好今日穿的是玄衣,不然万一血渗出来,他本就拖着病体,只怕会在妻子面前更显狼狈。
——不,媚珠已经不再是自己的妻子了。
双禄将他掺回正屋。
脱下外袍,大半伤口都在几个时辰的车马颠簸中再度撕裂,有些还与里衣粘在了一起,扯开时血肉模糊。
双禄为他敷药,许纵的视线空落落的,时而落在书案,时而停在窗边,在空旷不少的正房里兜兜转转,最后才顿在床榻上。
柳媚珠离开的时日还不算长,可她留下的痕迹却已经很淡了。
双禄抬头一瞧,三郎君只是静静地瞧着床上仅剩的那只孤枕,却凭空能令人感受到他身上的落寞。
双禄宽慰道:“主子,夫人那些来不及带走的物件,早按您的吩咐,悄悄安置在别处了,太太不会知晓的。”
他是很懂避重就轻的,只说柳媚珠是没来得及带走,而绝口不提另一种真正可能是事实的情况——柳媚珠其实根本不打算拿走。
诸如许府为她添置的衣衫、冬日最常用的暖手炉、盛放着许纵赠她花束的装匣,还有曾经对许纵满腔的情意,柳媚珠都断得干干净净。
她好像把这些东西一股脑地全撂在此地,永远也不肯回头拾起来了。
许纵胸口闷痛,只是缓缓点了点头。
晚上不意外地做了噩梦。
他梦见自己回到了幼时。
他从伙房抱回一只一个月大的小狗,取名唤他福崽。
福崽毛茸茸的,摸上去像只米黄色的小绒团,喂它吃鸡子时还会吧唧嘴,圆头圆脑的,憨态可掬。
福崽喜欢瘫在他腿上,打着小呼噜睡觉。
温书时,许纵的手便在桌下抚弄它顺滑温暖的皮毛。
后来不喜猫狗的父亲得知此事,训他玩物丧志;母亲更因许纵未经她允许便私自喂养而动怒,勒令他将福崽丢出去。
可那时福崽已满三个月,从一开始只比他脸大一点,到比他两只手掌加起来还要大了。
许纵生出感情,舍不得扔,于是偷偷养在屋里。
如此瞒过小半年,直到东窗事发,一日刚从家塾放堂而归,侍从急匆匆来报,说是太太白日去他房中,将福崽捉走了。
七岁的他慌了神,当时正值寒冬腊月,触目所及,皆是白茫茫一片。
刺骨的寒风宛若要割破他的喉咙。
他边哭边跑,一刻不敢停,在冰天雪地里连跌了好几个跟头,掌心被路上的小石子擦出血,也半点儿顾不上,爬起身就往德善堂跑。
德善堂内暖融融的,桌上早摆好了一席佳肴,只等他回来开饭。
许纵来不及抹掉脸上干涸的泪痕,他气喘吁吁跑到母亲身旁,挤出一个滑稽的、讨好的笑:“母亲,儿错了,儿今日定会将福崽送走,它现在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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