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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朕找到了(第1页)

第77章朕找到了

兴元二年,五月底。

南疆。

临近六月,正是雨季。

南疆这一片本就热,下过雨后,更潮,潮热交杂在一起,水木便生的十分高大,阴凉潮湿处有腐烂的草木根茎,散发出一种植物死掉后的气息,引来各种小爬虫。

这里是最适宜虫兽繁衍的地方,曾有人传言说,南疆是西王母沉眠之地,所以,这里的虫都带有几分神性,它们或多或少的被赋予了神秘的力量,再经由人的鲜血浸泡,吞噬同类,蜕变成蛊。

蛊虫与寻常虫子不同,寻常虫子吃草木,在树林的树叶之下结茧产卵,日复一日的活着,在它们的世界里,兴许都不明白什么是人,什么是死,也不明白自己是什么。

但蛊虫不同,蛊虫不再吃草木,它们开始吃人,它们开始在尸体的腐肉上产卵,滋生的速度与毒性与日俱增。

兴许是跟人混久了,又兴许是得到了人血的滋养,这些虫通了人性,便也格外像人,它们也变得贪婪,人们贪图它们的神奇功效,它们贪图人们的血肉,所以南疆常有一些练蛊人被蛊虫反噬,被吃成一副骨架。

因此,这次兴元帝此次上路,特意带上了蛊医相随,避免被人投蛊虫陷害,当然,就算是没有蛊虫,单单防毒也是需要蛊医的。

南疆虫猛,多数都有毒,经常是走路上被咬一口,两个时辰内人就没了,救都来不及。

什么“五步蛇”

,“鹤顶红”

,在南疆遍地都是,所以南疆人身上都会带一些草药和急救的药丸,方便随时吃一吃,若是来不及,也有生猛些的法子,便是什么虫子咬了你,你再去寻几条毒性相克的虫子再咬一下你自己,搞个以毒攻毒,剑走偏锋,说不准还能活下来。

听起来是有点匪夷所思,但是在南疆这片地方是常事,至今,大陈人之涉足了南疆二十四山中的十分之一,另外十分之九,依旧是未知的草木与毒虫,所以蛊医很有必要。

从长安行到南疆,这一路上越走越热,大部分随行的人都苦不堪言。

出了北方的城,越往南走越落后,城内都没有什么城墙做坊市,就是一堆人住在一处,出了城处处都是山。

南疆山多,根本没有大路,想过去就都得走山路,而南疆水草又茂盛,一条路要是不经常走,过段时间就被新长出来的草木给埋了,不熟的外来客走几步都容易迷路,会死在里头,穷山恶水又出刁民,南疆山多,就多流寇,有些外来客躲过了虫子躲不过人,为了安全,所以只能跟大型走商一起走。

兴元帝上路之后,光有金吾卫还不够,金吾卫人生地不熟,而他也不想惊动这里的官员,干脆租赁了一个专门走南疆路的镖局一道护送,镖局不知道他是谁,只知道这客人尊贵,不可怠慢,所以一路精心伺候着。

没来过南疆的人很难适应这里的天气,走两步路身上就湿透了,汗液将衣裳全都浸透,摸着热潮潮的,再走几步路,布料又会被热干,然后皮肤其上会凝结出一层黏腻的汗,重复几次,闷的人难受极了。

但脱衣裳,赤身行走是万万不行的,因为南疆水土多虫,这些虫可以钻入人的身体内繁衍,顺着耳朵、鼻子爬进去就完了,更要命的是,南疆山中多水洼,水洼中多水蛭,一脚下去,水蛭爬上来吸血,能将人活活吸死,所以走在山路里的人必须穿铁靴。

这种精铁做的靴子沉重闷热,但很有用,最起码人趟进山路里的时候能保证你不被水蛭吸干血,虽然这种靴子能把脚捂出水汤来,但是好歹能留你一条命,所以全民进山都要穿铁靴子,那种敢穿草鞋进山的,都是身有蛊虫的人。

只有身上有虫子,才能不怕别的虫子,但蛊虫有反噬的风险,寻常人难养。

兴元帝的马车到这山里就不能用了,马儿也走不了这山路,一蹄子踩水洼里,虫子一爬马就死了,外来的动物很难在山中存活,所以没有马车,只换成了轿子。

偶尔,兴元帝还会随着这些人一道儿走下来。

他在这里见到了大丽花。

大丽花这名字俗,不如什么姚黄牡丹腊月红梅好听,它长的也不秀气,粗枝大叶,甚至能比人高,花盘有人的脑袋一般大,各种颜色都有,姹紫嫣红的生长在山路中。

兴元帝见到了这花,便像是突然间回到了很久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侯府的忠义侯刚死,他不安好心的去侯府吊唁,心里想的却都是柳烟黛。

他去寻她,就看到她在大丽花看遍的山路中雀跃,旋转,像是一只蝴蝶。

他不怀好意的靠近她,故意去撞她,然后又去拥她。

她不懂这些,也不明白为什么每次见面都会撞上他,她只是茫然地抬起脑袋来,红着面与他赔礼。

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胸前瑞雪阳斜照,眼底桃花引人醉。

想起那些事,兴元帝便去让人摘来一朵大丽花。

侍卫摘来了一朵暗粉色的,花头并不大,大概也就有人的手掌一般,花香馥郁,一送到身前来,那股芬芳便直扑兴元帝的面。

南疆的姑娘,南疆的花,都这样美的让他挪不开目光。

兴元帝怔怔的看了许久的花,决定亲自在南疆走一遍。

兴元帝身边跟着的人都害怕他病重、直接死在南疆,偏生兴元帝真的来了南疆之后,身子骨反倒越来越好。

他身子里那些沉重的,经久不散的寒气在这热燥之中被渐渐蒸发,他久违的感觉到了一阵暖意,当他的双脚踩在地面上的时候,他无法控制的爱上了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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