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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镇上回到偏僻乡村的小家,已是傍晚,离开那座气派非凡的庄园前,汉斯总算逮着机会溜进后厨摸了几根熏香肠,盘子撤下来时客人还没动过,边上的甜酱也保持着原状。
汉斯一如既往地把它们偷偷塞进袖子里,忧郁抬头,暗叹那些贵族小姐真是娇贵,除了精挑细选的兔肉什么也提不起胃口,真难伺候。
一幢由木头精心砌成的房子,汉斯家是整个村庄唯一的双层,上面是小阁楼,用来堆放各种杂物,比如断腿的凳子、绷了弦的弓、破损的马鞍之类失效但又舍不得扔的东西。
父亲舍尔曼每晚都会一头扎进阁楼,反锁着门不许任何人进入,在里面叮叮咚咚敲打修补什么,直到半夜才睡眼惺忪的打着哈欠出来。
那间阁楼是汉斯除埃斯顿庄园外最想进的地方,在过去的几年里,好奇心驱使他无数次想进去看看,但一想到舍尔曼发怒时那张凶神恶煞的脸,兴致便像小火苗一样被无情掐灭了。
汉斯喜欢门前那棵枝叶茂盛的橡树,正值秋天,树上结满了圆溜溜的橡子,金里透红,再过几天就可以摘下来,拿到镇上换点过冬的粮食和衣物,还可以瞒着父亲到酒馆装模作样的小酌一杯,或者去小巷里看看舞娘都是可以的。
香肠挂在厨房的墙上,汉斯换了件衣服在树底席地而坐,细心擦拭着他唯一一把猎刀,这是去年生日时舍尔曼送给他的,据说是英法战争时法军长官的战刀,锋利无比。
他摩挲着刀背,动作木讷,双眼无神,余晖轻轻落在他的脸颊上,看起来有些忧愁。
白天的事情就像是一场梦,透过门缝窥视维奥拉的那一幕,大概是梦的高潮。
回忆着那一幕,他的脑子里很杂乱:她好美,她住在哪里,什么时候能再见到她?
少年的思维总是充满了幻想,汉斯也比一般的少年更喜欢幻想,不仅敢想,而且敢做,翻墙混进埃斯顿庄园就是说明。
与他那位安于做猎手享受日出日落平静生活的父亲不同,汉斯从小就有一颗躁动的心,每当站在高高的山顶向远方眺望,他便觉得,那一片朦胧的海,充满了无穷的魅力。
他不甘于自己的身世,也从不想做什么猎手,在深山老林里抓十头野猪,也不如跨着骏马在平原上驰骋一小会儿来得痛快,他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更有意思的人,可以坐上马车游历各国,拿起刀叉慢悠悠地切牛排,去佛罗伦萨欣赏经典歌剧,在泰晤士河畔穿着修身得体的劲装向姑娘们招手,昂首微笑,那种感觉多么棒啊。
可是,现在他只能磨着这把视作珍宝的刀,追着猎物满山跑,即便喜欢维奥拉,满脑子想着她,也只敢远远看着,同她说句话都紧张得喘不过气来,他知道自己和她是两个世界的人。
一匹马疾驰而过,卷起阵阵烟尘,熟透落地的橡子被马蹄踩碎,汉斯依然发着呆,要是以前他肯定跳起来冲那人吼骂,而现在思绪却在脑海中信马由缰,直到听见一声嘹亮的马吠,才渐渐回过神,只见那匹马在自家院子里停了下来,骑马的人正是他的父亲舍尔曼。
“你回来了,舍尔曼。”
汉斯习惯性地和父亲打招呼,捏紧糙布快速擦了擦刀刃,紧接着察觉到有点不对劲,眼皮一抬,惊讶道:“你哪弄来的马?”
舍尔曼今天意气风发的很,站在黄昏下给马喂草料,来回捋动它黑亮柔顺的鬃毛,爽朗一笑:“哈哈,还记得那位跛脚的哈里森骑士吗,之前来家里做过客的,回来的路上刚好碰见了他,他用这匹马换了我肩上扛的鹿,这笔买卖他好像有点吃亏,不过反正以后他也骑不了马了,索性送我个人情。”
“可是你要它做什么?”
“会派上用场的,现在,小鬼头,停下你擦猎刀的手,把马牵到后面的小溪去喝点水,然后帮我制作点诱饵,明天和我一起进山打猎,可别再谎称肚子疼了。”
汉斯犹豫了会儿,怏怏道:“我不想再去打猎了。”
舍尔曼刚准备进屋,一听立马折回头,脸色不善:“你说什么?”
“我不想再打猎了。”
“呵,我不管你今天发的什么神经,现在,立刻照我说的把事情漂漂亮亮的做完,否则你知道的,我可不介意打断你的腿。”
汉斯腾地站起来,愤然注视着父亲:“舍尔曼,我不想再当猎手了。”
“胡闹!”
一声怒喝,舍尔曼啪的将马鞭摔在地上,双手叉腰气势汹汹,昂起满是胡渣的下巴,瞪着自己从来都是安分乖张的儿子,很是困惑。
“你今天去哪了?”
“埃斯顿庄园,翻墙进去的。”
汉斯如实相告,因为他拙劣的谎言总是会被舍尔曼看穿。
“你疯了,去那做什么?”
“偷了几根香肠,挂在厨房的墙上。”
舍尔曼古怪地瞅了瞅厨房,大步走过去,不一会儿就拿着个面包卷香肠出来了,边大口啃着,边说:“你是猎手的儿子,我也是猎手的儿子,你不做猎手,想做什么?”
“我想像参加埃斯顿庄园宴会的那些人一样。”
“哼,人人都想成为贵族受人崇拜,小子,你该做的不是在这里大发感慨壮志雄雄,而是参军冲上战场,去拼,去杀,去流血!
只有赫赫战功才能让你实现这个愿望,如果你还能活着回来的话!”
舍尔曼的话里充满了轻视,汉斯看着他的眼睛,赌气般的说道:“明天我就走。”
“你给我站住!”
舍尔曼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往自己跟前一拽,轻松将汉斯整个人都提了过去。
“看看你自己的样子,上了战场跟送死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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