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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己并没有这样的冲动;而爱德华毫无保留地一头扎进各种事物,仿佛那是一片片汪洋大海一般。
有一阵是集邮;后来他学起了长笛,练习的噪音几乎把她逼疯。
眼下则是前哥伦布时代[6]的遗迹,他下定决心,要爬上他能找到的每一处古老石堆。
能够全身心投入,她猜想别人会这么说。
起初,爱德华的痴迷令她神魂颠倒,因为她不能理解这种情感,而现在它却只让她身心俱疲。
反正,他在自己真正开始技艺娴熟,或是真正精通了解的时候,迟早会把它们统统放弃;除了观鸟。
这个爱好始终如一。
她觉得自己也曾经是他着迷过的对象之一。
如果他不是每件事情都坚持把她硬拉进来,情况还不至于这么糟。
或者,更准确地说,他以前坚持过;他不再坚持了。
而且她也鼓励了他,让他以为她同样热衷,或者至少是纵容他的兴趣爱好。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迁就越来越少。
那些挥霍掉的精力让她气恼不已,因为那是一种浪费,他从来没有一件事情持之以恒过,而且他对鸟类的知识那么渊博又有什么用?倘若他们手头宽裕,那就大不相同了,可他们总是入不敷出。
要是他能把他的那些精力全都用来做点有实效的事情就好了,比如说,用到工作上。
他是可以做校长的,如果他愿意的话,她一直这么告诉他。
但他毫无兴趣,他乐于这样得过且过,年复一年做着同样的事情。
他的六年级学生们爱戴他,尤其是男生。
也许是因为察觉到他和他们非常相似。
他们相识之后不久,他就开始邀请她——他是这么说的——去观鸟,她当然也去了。
拒绝的话就太遗憾了。
那个时候,她没有抱怨过,没有抱怨过她酸痛的双脚,或是冒雨站在湿淋淋的矮树丛里,努力追踪某只辨不清种类的麻雀,而爱德华则翻着他的《彼得森田野指南》[7],仿佛那指南便是《圣经》,或者说那鸟儿就是圣杯。
她甚至变得颇为在行。
爱德华近视,她能比他更快发现飞鸟的行踪,他用惯有的宽宏大量承认了这一点,她则已经养成了习惯,每当她想把他支开一会儿时,就用这个办法。
比如刚才。
“那里有动静。”
她指向泉水的另一边,对岸那丛盘根错节的青枝绿叶。
“哪里?”
爱德华迫不及待地眯起眼睛,举起他的望远镜。
他自己看上去就有点像鸟,她自忖,长着颀长的鼻子和高跷似的腿。
“那边那个,停在那个东西里面,底下有草丛的那个。
有点像是豆树。
身上有橘黄色。”
爱德华调整焦距。
“拟黄鹂[8]?”
“从我这里看不出来。
啊,它刚刚飞走了。”
她朝他们头顶上指去,爱德华徒劳地扫视着苍穹。
“我觉得它停到后面去了,在我们背后。”
这句话就足够把他打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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