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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会儿他确实需要一个发泄情绪的渠道。
而这一首《原来的我》,显然达不到那种程度。
于是,他想了想,把刚才轮扫的那段,来自陈楚声的《姑娘》前奏,给续上了。
在前世,每逢酒后,或者和朋友KTV聚会,陈楚声的歌都是他的必选曲目。
原因无他,他和这位歌手的嗓音实在太像了,并且,路遥比他的KEY要更高一些,音域也更广。
他唱这些歌的时候,总会收到无数同事或者是艳遇女孩的赞美,也算是他的杀手鐧之一。
于是,一段弗拉门戈的旋律响起。
他刻意让自己的发声更具备金属感了一些。
《姑娘》前面的这段弗拉门戈,可太经典了。
他弹了十几年。
熟到不能再熟。
可在观众耳朵里,这段自然丶欢快的旋律却代表着吉他手的技艺。
连没变换姿势的胡璃眼里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但马上她就眯起了眼睛,呢喃:
「hola,Flamenco。
」
擅长多种舞蹈的她显然也会跳弗拉门戈。
甚至脑海中已经跟随这段旋律而响起了滴滴哒哒的舞步。
「我曾多少次梦见你呀~姑娘~」……
她耳朵一动。
比起刚才男孩那清澈丶乾净而温柔的嗓音,这次的歌声里多了许许多多金属的味道。
莫名的,她嘴角流露出了一抹笑意。
脑海中的那位身穿红裙,踩着红色高跟鞋的女郎叼着玫瑰花,以一种傲人的姿态,踏入了舞池中央。
裙角飞扬。
旋转。
犹如热情的玫瑰。
旁人欣赏它馥郁的芬芳与娇艳的美。
可想要摘一朵时,却总是会被它的刺灼伤。
但……
她的嘴角上扬的迹象却愈发明显。
这朵玫瑰,
在黑夜中绽放。
「大王,让咱老弟上我这当一暑假的歌手兼职吧,唱的也太好了。
」
宇哥端酒说道。
胡璃没搭理他。
看都没看一眼。
而是专心致志的看着那个舞台上扫着吉他歌唱的男孩。
眼眸如藕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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